韓國大法院稱不能將所有朝鮮出版物定性為“通敵”(網頁截圖)
  國際在線專稿:據韓聯社1月4日報道,韓國大法院日前在一宗涉及國家安全案件的審理中表示,即便持有朝鮮出版物,但如果該書籍沒有威脅國家安全,並且不包含攻擊性內容,那麼將不被視為《國家安全法》中的“通敵出版物”。
  2008-2011年,原大韓航空機長金某(49歲)數次在多個互聯網網頁上發表贊揚朝鮮的文章,並持有被視為“通敵出版物”的朝鮮書籍。在一審判決中,金某因涉嫌違反韓國《國家安全法》被判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緩期2年執行。二審時,法庭為金某減刑至有期徒刑1年,緩期2年執行。
  然而,韓國大法院日前在審理金某的上訴時認為,在一審和二審中檢方判定金某持有“通敵出版物”的事實中有9處應被視為無罪,進而將案件駁回重申。大法院指出,金某持有《韓龍雲的詩和你》、高爾基小說《母親》的譯本等書籍,這些書籍雖然是朝鮮出版物,但不能被看做是威脅國家安全和存亡的出版物。(海燕)
(原標題:韓國大法院稱不能將所有朝鮮出版物定性為“通敵”)
編輯:SN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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