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認為屬醫療事故,中山中院推定醫院存在過錯判賠患者3萬餘元
  ■新快報記者 李紅雲
  通訊員 王 昕
  謝欣然
  X光片是患者做手術的重要依據,在中山,一位患者做了兩次手術後發現醫院提供的X光片是別人的。
  這張X光片引發了此後的四次訴訟。病人狀告醫院賠償後續治療費、終身後續治療費等6億多元。
  醫院給別人的X光片
  2010年11月2日,阿芬感到腰部有些不適,來到中山市某三甲醫院就醫,醫生診斷其為右腎結石並輕度積液。11月5日,醫生為阿芬實施了體外振波碎石術,9日,阿芬出院。
  12月6日,阿芬因腰部不適再次入住該醫院治療,20日,該院為阿芬施行右側輸尿管鏡檢查術,留置了雙“J”管。
  12月22日,因阿芬感到嚴重不適,醫生再為其X光片檢查,在說明相關情況後醫生建議阿芬鏡下調整“J”管,以減輕對腎盂的刺激,但在阿芬堅持下,同日,醫生為其拔除了留置的雙“J”管。29日,阿芬康復出院,複印病歷時發現22日檢查的X光片不是本人的X光片。
  申請做鑒定未被受理
  阿芬認為,這是一次醫療事故,後續的鏡下檢查也造成了捅傷、出血,更嚴重的是醫院為了掩蓋過錯,把自己的X光片都偷偷更換了。
  阿芬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醫院賠償後續治療費40.2萬元、終身後續治療費6億元、影響生兒子及夫妻感情的精神損失費100萬元等。其間,阿芬向中山市衛計局提交《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書》,申請進行醫療事故鑒定,中山市衛計局未予受理。阿芬不服,向中山市政府申請行政覆議。中山市政府覆議決定維持市衛計局的回覆。阿芬仍不服,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訴訟中,阿芬除要求進行醫療事故鑒定外,還提出衛計局要對主治醫生行政處罰並移交公安機關追究醫生的刑責。
  二審最終判賠3萬元
  法院在民事訴訟中,依法委托中山大學法醫鑒定中心對涉案全部醫療行為進行鑒定,但因2010年12月22日檢查X光片缺失,鑒定機構終止了鑒定。最後,法院依舉證倒置的規定,推定醫院醫療行為存在過錯,承擔全部責任,判決醫院向阿芬支付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護理費、誤工費、營養費元、交通費、精神撫慰金合計3萬餘元並駁回阿芬其他訴訟請求。阿芬不服,提起上訴,中山中院二審民事判決駁回阿芬上訴,維持原判。
  日前,阿芬、中山市衛計局均已經收到行政訴訟二審判決,該二審判決已經生效。
(編輯:SN117)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fd21fdtaj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